close

又是一個失眠的夜--也好,享受著只有夜晚才有的寧靜,沉澱與思念


隨意看到了一篇于美人的文章--"與女兒說的母愛故事",剛好,呼應了我最近的心情,於是就寫一篇我的感想


由於我對嘟嘟的愛與思念,讓一些關心我的格友十分不捨,於是,建議我是否不要再用"嘟嘟媽"這樣稱呼自己,或許是基於擔心我會觸"名"生情,於是給了我這個建議;但我回答格友:讓您擔心了!我很好~能夠有幸成為嘟嘟的媽媽是我的驕傲,我也永遠是嘟嘟的媽媽--(嘟嘟其實叫我"姊姊",因為他原本的媽媽,是我的乾媽,但是,嘟嘟從乾媽家被我"綁架"到我家之後,我就是他的媽媽了,但是因為,我乾媽和我媽媽是好友,所以輩分上,嘟嘟和我是姐弟相稱,而且,稱呼我妹為"二姊")~~有點複雜的說明,但總而言之,我就是嘟嘟永遠的媽媽


說實在的,我實在很喜歡當"嘟嘟媽"這個角色; 以前,帶嘟嘟去醫院看病時,醫生總是會叫我"嘟嘟馬麻",這是一種被賦予神聖責任的冠冕。


于美人的文章裡,有句話令我十分感動:「對我而言,我覺得母愛最偉大的地方在哪裡?其實就在於一輩子都必須要承受「分離」、學習「放手」。 雖然,嘟嘟不是從我肚皮裡生出來的,但是他就像是我的孩子,視如己出~這樣的愛是無條件的,嘟嘟回應給我的也是如此!從我擁有嘟嘟的那一刻開始,我就擔心著哪一天,他會離開我,而事實也是如此,如果沒有意外的話,毛小孩的有生之年,都會比我們短。我也領悟到,嘟嘟的生命與離世,就是來讓我學習分離與放手的功課。


于美人也提到:『願意承受「分離」之苦的母親,對孩子依舊充滿著愛。心中有愛的母親可以充滿自信地「放手」,讓孩子向前走、同時自己也將擁有更扎實的快樂!』
我也體悟到,嘟嘟雖然安息了,但愛並沒有離開,永遠在我心裡;我必須也不得不放手讓他進行下一個階段的生命旅程;我不能成為自私的媽媽絆住他的幸福。~~畢竟,滾滾紅塵是一個複雜且不得已的學習環境,能夠圓滿離開,是真的值得恭喜的一件事。


嘟嘟安息滿兩年了,時間真的過得好快...一下子就兩年了!而...我到現在,還是會三不五時的不敢相信這個事實。比方說,吃飯的時候,總是會想到有肉肉的話,就會習慣性的留在碗邊,因為以前都是這樣餵嘟嘟的;還有,現在冬天了,蓋棉被時,總是有個習慣性的動作,就是拉起一角(因為以前冬天睡覺時,總是會在蓋棉被時,拉起一角讓嘟嘟鑽進來)...諸如此類的...


這兩年當中,我也不斷地在調整我自己,學習成長,學習無私的放手,學習領受這就是自然界法則,更謝謝嘟嘟,即便是在我人生中最黑暗的十年中陪我度過,還當了我的帶路天使...


我真的有幸成為「嘟嘟媽」~真的!
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Ange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